网站首页 会计课程 授课老师 会计实操 会计考证 名师解答 会计资讯 关于我们

意外损失的会计分录

2023-03-20 10:32:00深圳会计培训

自然灾害通常是不可预测的,企业商品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纳入财产损溢核算待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有哪些?

商品自然灾害损失的会计分录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财产损失,也称“非常损失”。

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损坏,以及由此产生的停工损失、清理费用等。非常损失一般按照财产物资的账面价值减去残值收入和保险费收入,加上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计算。自然灾害损失只有经过审批才能核销。

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待鉴定的损失,应先列为“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属于支出,借方为增加。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属于支出,借方为增加。

发生自然灾害时,应首先清点财产和物资,以确定损失和溢损。如果造成损失,应做如下分录:

审批流程前,对账簿进行调整,实现账实相符,分录如下:

借:未决财产的损失和溢出。

贷款:(失物账户)

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批准的意见,一般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

借:未决财产的损失和溢余-自然灾害损失

贷款:库存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自然灾害损失


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正准备参加

广州会计培训

, 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

惠州会计培训

东莞会计培训

深圳会计培训考试

、 相关知识记得关注学乐佳会计培训官网。最后祝愿小伙伴们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