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企业向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各项存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同业拆借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2)非企业向非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赠和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有哪些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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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可抵扣项目金额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度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为季度),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预缴所得税:
借方: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预缴的税款应扣除全年应纳的所得税,正数为补税。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应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付企业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
5.利润再分配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小于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多交的应收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利润再分配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多交的应收所得税)
9.多缴纳的所得税不予退税,用于抵扣下一年度预缴的所得税。
借方: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多交的应收所得税)
10、免税企业还应做分录:
借方:所得税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款:资本公积
借方:本年利润
贷项:所得税
最终结算的会计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的有关信息,计算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利润总额,包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扣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调整后的余额构成企业本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在境外有所得的,其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应当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时,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多于全年预缴的所得税,少缴的部分应在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1)在计算少缴税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实际支付少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3)多缴部分可在下一年度冲抵。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措施时,应当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与此同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款:盈余公积
上年度利润调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年度决算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发现以前年度会计事项涉及损益的,应调整以前年度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计算多缴或少缴的所得税,并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1)企业按规定调整以前年度利润时,如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作如下分录:
借:相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调整后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并作如下分录: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4)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时,作如下分录: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相关科目
(5)对于因利润减少而应退还的税款,作如下分录:
(6)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原文:
以上是关于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的。关注报销,多收获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