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永康市公安局获悉,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陆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日上午10时21分,一名女子来到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服务大厅报警,称8月中下旬,他们在城南路与梨洲南路交叉口往永康南站方向的道路上安装的价值1万元的4000个树木支撑架被盗。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监控显示,8月20日凌晨4时许,一名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停在案发现场。男子下了车,走到树丛中,把支撑架敲了一会儿,把铁管拆了,把铁管和铁扣放在三轮车上,用白色塑料布盖好,然后开走了。随后的11天里,该男子几乎每天都开着电动三轮车到案发现场,用同样的方式盗窃树木支撑架。
警方在跟踪该男子时还发现,该男子每次偷支架都会停在湖西村一家租赁公司的场地。经查,该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租赁钢管,兼营回收钢管业务。锁定犯罪嫌疑人后,9月1日17时13分,民警前往永康市江南街道白鹿李村董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现场收缴铁管、铁扣等部分物品。同时传唤租赁公司老板卢某。
据董交代,8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他多次到案发现场盗窃树木支撑架并倒卖,非法获利7000余元。“我知道这些事不是从正道上来的,但董没有说出来,所以我不知道.”57岁的东阳人陆某对其明知董某出售的铁管、铁扣来路不明,仍为谋取利益而购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