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比如玩具厂生产的玩具,捐给儿童福利院;食品厂生产的面包、零食、饼干都捐给了养老院。
其实这些捐款都是无偿捐款。做好会计核算,主要看如何处理涉税问题,其他会计分录相对简单。
我们来看看税法是怎么规定捐赠的。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
在上述声明中,我们似乎没有看到对外捐赠如何缴纳增值税。但我们看到的“卖货”,国外的捐赠却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视同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运;
2.代销商品;
3.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发往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统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你可以看到,关于视同销售的第八条是关于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国的,也就是属于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范畴。所以应该缴纳增值税。
既然明白了增值税的问题,会计处理就很简单了。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