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很多企业都会订购礼品回馈客户。这家公司订了三种礼品,一种是精美的台历,一种是礼品保温杯,一种是家用电子秤。财务部建议厂家印上公司名称,LOGO等等。老板和业务人员给客户送礼物的时候都很客气的说:多帮我们公司做推广!
提醒一:也是礼物。没有宣传标识的赠品属于业务招待费,有宣传标识的赠品属于业务宣传费。提醒二:具有业务招待费性质的礼品属于增值税不抵扣范围,具有业务宣传费性质的礼品不属于增值税不抵扣范围。提醒三: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必然面临增税,而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不一定面临增税,且扣除限额不同。
政策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出部分应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注意结转后年度扣除没有年限限制)。
3.《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一是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应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
二是对已签订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分成协议(以下简称分成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可在企业内扣除,也可根据分成协议部分或全部从另一方扣除。在计算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对方可按上述方法将向企业收取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剔除。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货物增值税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了八种行为。企业只有取对了地方,才能决定是否按照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代销商品;(三)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或者委托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生产、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八)将自产、委托或者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国828号(2008)列举了视同销售的情况,即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时,由于资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应按规定将收入确定为销售。
(1)为了营销或销售;
(2)用于社交;
(3)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
(四)分配股利。
(5) f
6.《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三。企业在业务推广、广告宣传等活动中,随意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下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但企业赠送的礼品有价格优惠或折扣。前款所称赠与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的规定计算。
7.《财政部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3。企业赠送的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照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购进货物(服务)的,按照货物(服务)的实际进价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员工福利元旦,公司买茶叶发放员工福利。注意三个小提醒!
提醒一:公司元旦购买茶叶,取得专用票可以认证抵扣,但因为是用于福利,不能抵扣,所以要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买茶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
贷款:银行10,000.00元。
转出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1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万元。
提醒二:元旦公司买茶发放员工福利,要并入大家当期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提醒三:企业购买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产品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已经从企业转移到员工手中。企业所得税应视为销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文献1:根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简易征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社交、娱乐消费。
参考文献2:国税函(2008)828号文列举了视同销售的情形,即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应按规定将收入确定为销售。(1)为了营销或销售;(2)用于社交;(3)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四)分配股利。(五)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的目的。
善用“集体福利”
有些老板让会计使用一些非法手段来达到逃税的目的。其实合理的方法有很多,利用好“集体福利”就是其中之一。
案例一:XX公司每月给每位员工发放午餐津贴,600元,属于福利基金,但由于属于个人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改变】:从明年开始,公司食堂免费提供午餐,不再发放午餐补贴。这种福利是集体福利,免除个人所得税。
案例二:XX公司每月给每个员工发房租补贴,600元,属于福利费,但由于属于个人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改变】: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租房,给员工安排集体宿舍,不再给每个员工发房租补贴。这种福利属于集体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XX公司每月给每个员工发交通补贴,600元,是福利费,但因为是个人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变化】: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乘坐班车上班,不再给每位员工发放交通补贴。这种福利是集体福利
案例四:XX公司每年中秋节给每位员工发月饼600元,属于福利费,但因为属于个人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改变】:从明年中秋节开始,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在食堂品尝月饼,不再给每位员工发月饼。这种福利是集体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
1.《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发放给个人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
2.2012年4月11日,所得税部门在网站上对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了回复,称集体享有的不可分割、非现金的利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所得税解读。目前对集体享有的、不可分割的、不量化到个人的非现金福利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