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上月未付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本月缴纳的上月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分三步处理。
1.上月收到收入时,借:银行存款,借出:主营业务应交所得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上月末(将应交增值税转换为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33,360借33,36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33,360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同时,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有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减去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的差额可以转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分录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进项税额——未交增值税
3.本月缴纳增值税后,进行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做好这三步,才能做好增值税的缴纳工作。
未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从‘应付增值税’明细账户转出的未缴增值税。月末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的多缴增值税也计入“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1]
企业缴纳当月未缴增值税时,应在“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账务处理为:时,应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未付增值税”明细账户在期末可能没有余额,也可能有余额,可能是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
如果期末‘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
本课题文件:1号、《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蕙子[1995]22号)的有关规定;2.《学乐佳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2011年第38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