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发货人提货时,征收并汇出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收集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付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客户
委托方将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当将回收时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回收料件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客户将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将回收时已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以冲减以后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应计的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