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关于土地使用税退税账户如何处理的财税知识。本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在工作和学习中,如何处理土地使用税退税账户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你能解决财税学习和工作中关于如何处理土地使用税退税帐户的问题。
土地使用税退税账户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当期发现的影响损益的非重大前期差错,应直接计入当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调整为当期;对发现的影响当期损益的前期重大差错进行调整,找出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同时调整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早期差错(即应当将该早期差错视为从未发生,以便在财务报表中重新列示和披露相关项目),但无法确定该早期差错的累计影响的除外。对于影响损益的不重要差错,应直接计入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城镇使用[2]土地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建制镇。
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但尚未建立城镇。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纳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不同的税率,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收土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占用更多的土地,可以在规定税额的2 -5倍范围内征收附加税。公园、风景名胜区、寺庙、文教卫生和社会福利单位、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火车站、交通水利工程管理用地、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个人非营业性建筑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已批准整改的土地和已改造的废弃土地给予10年免税。
土地使用税退税账户怎么处理?企业确定发生的事情不重要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如果认为是重大差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受调整影响的所得税金额(假设该年度属于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所得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调整受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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