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折旧时,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年限是指开始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例如,从2000年3月开始折旧,折旧的第一年是从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我国的会计期间通常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固定资产折旧的常用方法有平均寿命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下面分别描述每种折旧方法的计算,以说明计提折旧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平均寿命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分配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各期计提的折旧是相同的。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是月)。例3360企业A有一厂房,原值3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报废时净残值为5000元。厂房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要求计算厂房年折旧额。年折旧:(30万-5000)/10=29500元。(2)工作量法。一种按实际工作量提取折旧的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例3360企业B有一辆专门用于货运的货车,原值30000元,预计总里程300000公里(假设报废时无净残值),要求计算这辆货车的月折旧。求解折旧额:单位工作量=30000/300000=0。1(人民币/公里)本月折旧=30000。1=300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最近两年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平均摊销额。例:企业C新购入一台设备,原值6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4年,净残值2000元。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需要计算年折旧额。第一年折旧:600002/4=30000(元),第二年折旧:(60000-30000)2/4=15000(元),第三年和第四年折旧: (60000-30000-150)。也称总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出年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还可以使用的年限,分母代表总的使用年限。2002年3月,企业: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300万元,按年限总和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需要计算2002年和2003年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解决问题的思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和会计期间不一样。这项固定资产是2002年3月购买的。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02年的折旧期限为4月至12月,共计9个月。2002年计提的折旧为3336.03万 (1-5 ) 5/15 9/12=71。25(万元)2003年计提的折旧,(1-3月)属于折旧年限的第一年,(9-12月)属于折旧年限的第二年。因此,对于2003年折旧额的计算,1-3月应计折旧额应为
从以上四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看出,只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计算折旧额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只考虑最近两年计算折旧额时需要扣除的净残值,其他三种方法在计算时都需要考虑净残值;同时需要注意计算时如何提问,会计处理中“一年”计提的折旧是否等同于折旧期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