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减10个会计分录?
[问题]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10抵减应纳税额。怎么处理?
【回答】
(1)税前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扣额的,当期可抵扣额从税前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款:其他收入银行存款
(2)抵扣前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等于当期可抵扣额的,应纳税额以当期可抵扣额抵扣为零。当期未抵扣完的可抵扣金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款的其他收入:
增值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
1会计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2016]22号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核销税额''增值税留抵'和'简易计税'
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一般流程。企业取得进项税时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售商品时计入销项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月末,企业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最后在次月缴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22号》的规定,本政策规定的可抵扣税款与企业经营有关,但不是企业与客户之间交易对价的溢价,因此不能作为营业收入核算,应按政府补助标准进行规范。
同时,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第十条规定,既包括资产相关部分又包括收入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单独核算;难以区分的地方,整体上应归为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入或者冲减相关成本和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同时考虑会计[2016]22号规定的‘免税’一栏,记录普通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允许减征或者免征的增值税金额。此处计算现行税控设备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2个一般应用示例
某企业属于加减行业。2019年5月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购买办公楼不含税金额100万元(与资产相关),购买物业服务不含税10万元。不动产一次抵扣,应缴纳增值税=10000元,其会计处理为:元。
赚取收入:
借:银行存款212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
获得收入: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
贷款:银行存款109
借:管理费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加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贷款的其他收入:
固定资产-办公楼
同时,企业难以区分的,整体计入其他收入。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转出)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次月支付: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贷款:银行存款
如何加减10个会计分录?薛在上面介绍了这种财务处理,增值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就到此为止。税务处理请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