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条目如下:
商业简报会计分录
1.当月缴纳社保(当月代扣社保)
借:管理费-基本社会保险。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基本社会保险由公司承担。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由公司承担。
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员工社会保险由员工自行承担。
贷:银行存款
2.每月应计工资
借方:管理费用-应付工资总额(预计)
-职工福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4%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按应付工资总额的8%计提。
——工会经费按照应付工资总额的2%计提。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总额。
-职工福利基金。
-工作人员教育基金
-工会经费
3.薪资发放(当月发放的薪资为上月发放的薪资)
1)冲回上月应计的工资凭证:
借方:管理费-工资(红色)
-员工福利费用(红色)
-员工教育基金(红色)
-工会经费(红色)
贷款:应付款-工资(红色)
-员工福利费用(红色)
-员工教育基金(红色)
-工会经费(红色)
2)根据实际工资总额重新计提:
借方:管理费-应付工资总额(标准工资奖金-考勤扣)
-职工福利基金。
-职工教育基金。
-工会经费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基金。
-工作人员教育基金
-工会经费
3)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总额。
贷款:银行存款中已支付的工资总额。
其他应收款-个人交易-员工社会保险中由员工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交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实际预扣税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交易-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按规定拨交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款项-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相关国家法规:
各企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收的数额,是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按征收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对已办理税务登记,开业或成立后一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40%报地税部门。
6.三项费用实际支出
借:应付职工款项-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描述:
1)往返交通费用(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的与会人员从各地到集合点的差旅费,以差旅费的形式予以报销。
2)企业“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允许扣除的三项费用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部分,账面上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不得在纳税年度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