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可供出售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资产-成本(购买价格-已宣告未分配股利的交易成本)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本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
应收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资产-利息调整(折价)
2.可供出售债券的应计利息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只需将总账账户替换为‘可供出售资产’。
3.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资产的价值:
(1)如果是股权投资
当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此时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款: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过来。
(2)如果是债券投资。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摊余成本时。
借:可供出售资产-其他综合收益
贷款: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在下面,则相反。
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的调整并不影响各期利息收入的计算,即各期利息收入始终以初始摊余成本乘以原始内部收益率计算。
4.可供出售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资产-减值准备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资产投资于股票等权益工具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其他综合收益
5.当持有至到期投资被重分类为可供出售资产时,
请参阅资产重新分类的说明。
6.出售可供出售的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方: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调整可借记或贷记)
贷款:可供出售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的变化(持有期间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可能列为贷方或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向后挤压,可能是借方或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方: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调整可借记或贷记)
贷款:可供出售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的变化(持有期间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可能列为贷方或借方)
投资收益(向后挤压,可能是借方或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