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种子并取得相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种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种子培育到可发展水平后: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贷款:——种子原料
企业购进种子并取得相应发票时,应设置“原材料”和“银行存款”科目,涉及可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种子培育到可开发水平后,应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原料——种子”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其中,退税为企业当年所得税时:
借方:所得税费用(红色)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红色)
当返还的税款是企业以前年度的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收到返还的本年度所得税时,设置“所得税费用”红字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红字科目;企业收到以前年度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