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费应根据不同部门的使用情况记入相应科目,具体如下:
1.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时,车辆维修费将计入“管理费-维修费”。
2.销售部门用车时,车辆维修费计入“销售费-修理费”。
3.建筑工程部使用的车辆,车辆修理费计入“建筑工程-修理费”。
4.运输单位的运行车辆,车辆修理费计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
1.管理部门用车时,借:管理费-修理费,应交税金-增值税缴纳(进项税),贷:银行存款。
2.生产部门用车时,借:制造费用——修理费,应交税金——缴纳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
3.业务部门用车时,借:销售费用-修理费,应交税金-增值税缴纳(进项税),贷:银行存款。
提供维修服务的单位为一般纳税人的,属于增值税中修理修配劳务的范畴,一般税率为17。提供汽车维修、清洗服务的,按照服务业标准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另外,汽车维修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没有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