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原材料销售给他人所产生的收入应如何进行会计分录?以下是薛为您整理的销售原材料的会计分录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销售原材料。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按照原材料销售价格和相关税费之和收到销售金额的,借记银行存款;未收到销售金额的,借记应收账款;其他业务收入按销售价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与相关税费的差额抵扣;并按原材料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销售原材料后,应同时结转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原材料
借方: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并行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原材料应计入其他业务,因为卖材料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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