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当年末利润为净利润时,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分配,如何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分录的处理
净利润对利润分配
借方: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借方: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分配利润
借方: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贷款:应付股利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结转。
未分配利润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科目。它的计算方法是年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不一致,注意区分。
利润分配是怎样的?
利润分配属于所有者权益范畴,用于计算企业历年净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以及分配净利润(或亏损弥补)后的余额。其主要目的是调整“本年利润”科目。借方意味着减少,贷方意味着增加。未分配利润为明细科目,核算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年末,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由“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来自合营企业的利润,即企业的全部收入,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企业的合营企业、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按规定进行首次分配扣除。
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配给合营企业的利润、偿还基本建设贷款和专项贷款的利润、偿还贷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企业留给企业的各种单项利润(如“三废”产品留给企业的净利润、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
等等。对实行承包责任制的企业,税前利润分配后,在承包经营期内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增利合同、上交利润基数合同、分享超额收益等)
缴纳承包利润,不再征收所得税和调节税。扣除初次分配后的收入总额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
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按照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整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分配。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为企业留存利润。
(3)以企业留存利润为基础,将企业留存利润按规定比例转为各种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