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很多行业都受到了重创,第三产业基本停滞,因为大家都呆在家里,没有人出去消费,但是有一种产品却成为了这个市场的全民宠儿,那就是口罩。
相信很多公司都在通过各种渠道采购口罩,以保证员工的健康。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公司会计来说,面具应该如何核算?看看下面两种情况,你会选择哪一种?
案例1
公司紧急统一采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N95口罩,发放给上班要求佩戴的员工,取得金额为10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1300元。
借:管理费-劳动保护费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元。
手表行业旅游
由于近期疫情事件,公司内部规定给每位员工发放200元口罩补贴,要求员工购买合适的口罩上班佩戴。
借:应付工资-福利费113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元。
政策参考
参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允许扣除。
参考资料2: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准予扣除。”
参考文献3: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34号公告):
1.企业福利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体系,与工资薪金一同发放的福利补贴是固定的。符合《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4: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三。职工福利费的扣除《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 (一)尚未单独实行社会职能的企业中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室、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和维修费用,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二)员工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补贴和非货币福利。包括企业支付给异地出差职工的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助、职工食堂救济费、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差旅费等。
参考资料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险中心函[2006]60号:各项劳动保护费用。包括:根据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个单位在国务院规定的范围,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作业、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个工种的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由劳动保护费支付的保健食品待遇。
参考6:《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可以扣除。第五十四条劳动保护支出是指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者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