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损失结转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及溢贷:查明库存商品原因后: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管理费用(正常贷款):待处理财产损益应纳税款:33,354存货损失的税务处理:1。对增值税非正常亏损企业购进的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在货物非正常损失前已实际申报并抵扣所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当在货物非正常损失发生的当期转出该货物的进项税额。2.所得税方面,因“管理不善”计入“管理费用”的存货和因“自然灾害”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有13号令认定的证据,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
库存商品毁损的核算方法:
1.正常损失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在扣除处置收入、保险赔偿和过失赔偿后,计入管理费用;
2.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在扣除处置收益、保险赔偿、过失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发给订货单位,或可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以及已采购或委托加工,验收入库待售的各类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及其余额。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和其他接收存货的商品,应按其成本进行转移。
逾期存货的会计处理如下:1。确认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及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及溢余:库存商品——某商品借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做此】2 .正常原因造成的核销处理分录;报审批后;借:管理费;贷: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分录: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人为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借:其他应收款——张三、李四;贷: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会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凭证开始,经过审核、对账、结算等一系列会计处理,直至编制会计报表的过程。
外部会计检查。各单位的存款、贷款、未付利息账户应按月或按季度填写“余额表”与客户对账,每年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对账。
各单位发来的对账回单,经核对无误后,应按科目、账号顺序整理、装订、登记入库。存折用户在办理业务时应坚持确保账折核对的一致性。
参考:账务处理_百度百科。
1、按位置分,在车间和在仓库。车间的损耗一般计入成本,仓库的损耗只能根据其性质处理。
2、按性质分,合理损耗和非正常损耗。所有在库损失首先进入“待处理流动资产”。
3.根据性质,合理损失报经批准,可计入“管理费用”,非正常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扩展数据
1.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的产成品应按实际成本入账。对于成品的出入库,平时只记录数量,不记录金额,实际c
2.购入的商品按买价入账的,在商品到货验收入库后,按商品的买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商品”等科目。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应按商品的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
3.当企业开发的产品(房地产开发)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开发产品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4、企业将开发经营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经营场所,应作为自用固定资产处理,并按开发经营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资源搜狗百科-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损失结转会计分录:
借:未决财产的损失和溢出。
贷款:库存商品
查明原因后: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管理费用(正常)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存货损失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企业非正常亏损采购的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在货物非正常损失前已实际申报并抵扣所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当在货物非正常损失发生的当期转出该货物的进项税额。
2.所得税
因管理不善计入“管理费用”的存货和因自然灾害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有13号令认定的证据,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