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买车不仅是个人行为,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有时也是一种抵押贷款。那么,企业按揭购车,尤其是购买有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税务和会计如何处理?边肖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列表”栏目中找到了季晓丽回答的相关问答案例与大家分享,供大家参考。
问:
我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一般纳税人。我们刚刚通过按揭贷款买了一辆新能源车,总价加税56.5万,首付16.5万,剩余40万通过按揭支付。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年利率5.25,共36个月(3年),每月等额偿还本息12861.11元(每月本金11111.11元,每月利息1750元)。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其他上牌流程费用由4S承担,因此新车没有其他费用。请问我们公司会计和税务是怎么处理的?
答:
中级会计师齐小莉回答道:
1)买车时:
借:固定资产-汽车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
贷款:银行存款16.5万元。
其他应付款/长期贷款400,000
(2)抵押贷款买车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可据实扣除利息。
(3)每月银行扣款: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11111.11
借:财务费用1750
贷款:银行存款12861.11
(4)汽车折旧计算基数按50万的入账价值计算。
上述会计季晓丽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边肖:根据4S优惠的汽车销售活动,部分按揭分期购车采取低利率甚至零利率策略。这个时候即使公司资金不紧张也可以考虑。
对《边肖》12月21日发表的《融资规划中关联企业贷款节税》一文,将“财税[2008]121号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20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误写成50,特此更正。本文需要更正的是“乙公司实收资本总额600万元”更正为150万元,相应地“乙公司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600504.35=13.05万元”更正为150504.35=13.05万元。
对于审核造成的不便,我们非常抱歉!
原文:共享会计师,专注于财税问题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