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豆油送客户会计分录?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送给顾客的会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不管实际是否入库和后续处理;所有的样品在收到后都应该入库。购买的商品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如何处理要根据其最终处理情况来确定。例如,如果它们是免费赠送的,这种情况被视为销售,会计处理以它们的成本和应计税:元为基础。
借:销售费用
贷款:发放货物-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给予顾客商品的会计处理
方案一:将销售收入与正常销售的有销售发票的产品一起确认,确认销项税往往结转成本,但体现在单价上,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照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额;会计处理:
借:手续费
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销项税额贷:
:未开具销售发票的,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照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额;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出:库存商品
以上是边肖对“外购豆油交付客户会计分录”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和税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