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支票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销售业务:
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当企业收到支票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账款等科目)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受银行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企业收到支票存入银行时,应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货币。本科目借方反映企业存款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款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