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活动产生的场地费应该如何核算?
答:公司支付给客户的餐费、住宿费、会议费,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时确认,计入销售费用;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销售费-场地租赁费
贷款: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费用。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开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主要用于中外合资、外资企业征地费用和中外合资、外资企业厂外公共设施投资。该基金是特殊的。
政策基础: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以包括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给合营企业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不是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市政府缴纳使用费’。
《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除本章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中国其他、法规取得土地使用权。
从上述和行政法规可以看出,场地使用费是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使用费。
1997年,财政部明确土地使用费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990年中国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1994年和1999年明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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