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捐赠时,由于捐赠项目的价值已在捐赠日实现,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等科目。如果接受现金捐赠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核算要求与其他企业不同。1.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的现金金额和当期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2、按照现金捐赠额减去应纳所得税额,贷记“资本公积——现金捐赠”科目;3.年度终了,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结果和原应纳所得税与现金捐赠实际应纳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的各类固定资产。在入账时,应参考市场上的相关发票或类似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确定其价格。如果使用捐赠的固定资产,还应估计其年限,并根据其净值记录在“资本公积”账户中。‘资本公积’账户是所有者权益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