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权需要支付转让费。那么经营权转让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经营权转让费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将商铺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由乙公司出资。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
贷款:银行存款
2.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让费和租金的会计处理
1.如果面转费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数额较大的,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摊销期限不少于一年。
2.开业前的过户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票面过户费”,然后按付款时间计算每月待摊金额,开业后再按月摊销。
3.对于付款方的租金,如果属于本年应负担的租金,则应计入“销售费用-开业费用-租赁费用”的会计科目,因此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开业费用-租赁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属于以后年度租金的,应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金”会计科目,再分期摊销。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租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按月摊销时,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租赁费用
贷款:长期待摊费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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