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积分配率法[1]
累计分摊率法,是指在完工时将当月该批完工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全部分摊,同时将当月该批未完工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保留在“制造费用”科目,暂不分摊,完工后与继续制造费用一并分摊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单位制造费用累计分摊率=(制造费用期初余额,本期发生制造费用金额)/(初始分摊标准累计金额,本期发生分摊标准金额)
一批产成品应承担的制造费用=生产单位制造费用累计分配率该批产成品累计分配标准数。
累积分配率法的情况[2]
【例】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采用累计分配率法进行分配,200X年8月相关信息如下:
8月1日“制造费用”科目借方余额:20,000元。
8月份发生的制造费用:3.5万元
8月初,产品消耗的累计直接人工小时数:8000小时。
8月消耗的直接人工时数:12,000小时
本月完成的批次累计消耗的直接人工小时数为801A,产品为5400小时。
602B产品9 200小时
根据上述信息,分配两种产品应承担的制造费用计算如下:
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累计分配率=(20 000 35 000) (8 000 12 000)=2.75(元/小时)
801 A产品的制造成本=54002.75=14850元。
602产品应承担制造成本=9 200 2.75=25 300元。
制造费用8月底余额:14 850元(20 000 35 000-14 850-25 300)。
8月底产品累计工作时间:5400小时(8000 12000-5400-9200)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A,产品14 850。
—— B产品25 300
贷项:制造成本40 150
累计分配率法虽然可以简化分配计算和开票工作,但有两个缺点:一是由于产品的制造费用为23 500元,记在“制造费用”科目,未分配产品计入制造费用。因此,在产品完成之前,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只归集了产品的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成本,没有制造费用,不能完全反映在产品成本中;其次,由于累计分配率是一个加权平均分配率,如果各月制造费用相差很大,分配的制造费用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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