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进项税转出结转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通常纳税人购买的货物有非正常损耗,需要转出。本文就进项税结转月末结转的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
进项税转出和月末结转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转移的原因是什么?
1.不可抵扣部分计入可抵扣金额的,可以将进项税转出。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的变成不可以抵扣的。
3.按照比例计算划分免赔额和不免赔额部分。
4.发生非正常的财产损失。
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
1、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商品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基金。
贷款: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2.货物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出-待处理损失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3.产品和产成品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在制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单税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需要补税吗?
答:进项税转出时需要缴纳附加税。因为进项税转化为销项税,所以计算附加税。
上月的进项税从本月的会计分录中转出。
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月末结转时:
借方:应付税法——项下的应付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
企业采购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改变采购货物的用途(如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转入相关科目,不得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其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事先没有确定用于生产或者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经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时。所购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当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转移,就是将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在购买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全部转移。量是一进一出,进出口对等。认定销售额是指企业不发生某项业务,但根据税法规定,应作为销售额缴纳相关税款,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进项税的转出只是将原来包含在进项税中的不可抵扣部分转出,而不考虑所购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按照货物增值后的价值及其与进项的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