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收据。在指定商场消费的购物卡——单用途卡。
如:苏宁礼品卡、沃尔玛卡、家乐福卡、百盛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只能在发卡企业内部使用。
(1)企业购买购物卡时,售卡人开具不含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持卡人使用购物卡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货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预付卡结算货款已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发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留存备查,作为发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垫付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
政策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53号、20号公告)
2.发行方以外的企业或商户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
如:尚同卡、弗卡、新生易卡、环付通卡、连欣卡等。商场、便利店、餐厅等很多签约客户都可以使用。
(一)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人民币等值资金,或者受理多用途卡持卡人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开具不含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特约商户应当按照现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货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货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留存备查,作为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或者接受多用途卡充值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
政策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53号、20号公告)
增值税方面,买方不能在卖方开具预付卡充值发票时抵扣进项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这里的相关凭证主要是指购物卡的收款记录和用途。礼品卡不能兑换有税率的发票。
2会计处理1。购买礼品卡时:
借方:预付账户——预付卡
贷款:银行存款
2.当礼品卡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员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基金。
贷:预付账户——预付卡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
3.将礼品卡交给顾客:
借:管理费——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户——预付卡
4.使用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茶水、纸巾和其他集体福利: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
贷:预付账户——预付卡
3购物卡单位的涉税处理(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买预付卡的时候拿到发票,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就要按照资产来管理。
也不能税前扣除。实际开具时,凭相关内外凭证,才能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通俗地说,就是在购买时取得发票,计入预付款项等资产。使用时可按规定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
(2)增值税
不管你卖的是单用途卡还是多用途卡,都不用交增值税,所以企业不用交增值税作为销售额。
(3)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纳税:
发给职工: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除非属于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情形,如发放的困难补助
向本单位非职工发放:除非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礼品卡等文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同类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卡等卡片的,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