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相关方面可以看出,信用减值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应收租赁款、合同资产、部分贷款承诺和融资担保合同。
1.以摊余成本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买入返售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贷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为目的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主要是指其他债权投资,也可以理解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应收租赁款:这里的应收租赁款既包括正常的租赁合同,也包括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后合作方经济状况明显改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可以转回。
3.合同资产: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合同资产涉及的减值损失需要通过信用减值损失计算。毕竟,企业在执行合同时,可能会面临法律合伙人违约和破产的发生。
4.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企业发出的部分贷款承诺,属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当发生减值时,需要通过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核算。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因资产转让导致的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及所转让资产的负债外,其他财产担保合同在发生减值时需要计入信用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