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主要形式,主要是因为违反规定不构成对犯罪分子支付一定金额金钱的处罚。很多会计新手不明白:行政罚款怎么做会计分录?针对这个问题,专门搜集了薛的相关资料。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以下,希望薛的文章能帮助到大家。
所有罚款和滞纳金必须通过营业外支出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延迟付款的罚款
贷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各级部门和单位的收费和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天上缴一次;1000元到账的,立即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或者私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和结转。本科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非流动资产损失确认处置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算”、“无形资产”、“原材料”科目。
确认存货损失和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和溢余”、“库存现金”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这个账户应该没有余额了。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存货损失、公益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非常重要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