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现金捐赠时,可以将该款项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同时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的借方账户,说明该款项增加了。那你收到现金捐赠的时候具体分录怎么写?
收到的现金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被捐赠企业收到对方捐赠的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价值确认成本。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应当确认相应的进项税额。因为是无偿捐赠,所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条目是: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
学期结束
借方:本年利润
贷款: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不直接相关的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非流动资产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报废造成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存货损失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等。)、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反法律或合同支付的罚款等。
实物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物捐赠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因此认为会计上不能处理收入,而应根据成本进行转移,调整本年利润。我们还需要考虑捐赠的税前扣除。税法允许捐赠费用税前扣除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