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及会计分录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一次性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寿命短或易破碎的物品,如玻璃器皿。
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寿命,按月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到产品成本中的方法。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对半摊销法
55摊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一半价值,在报废时摊销另一半价值,并冲销其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核算价值高、管理要求高的低值易耗品的减少。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在一次摊销法下
购买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款:银行存款
收集时
借方:销售费用
贷款:低值易耗品
分期摊还
借方:低值易耗品摊销为销售费用。
贷款:低值易耗品摊销
采用五五摊销法时,以实际成本为基础。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款: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按照本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方:销售费用
贷款: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