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对外销售产品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需要结转已售出产品的成本。结转产品成本时,如果已售存货之前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则需要一并结转。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当企业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已售产品的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折旧准备金
贷款:库存商品
实践中,企业每次采购或自行生产结转到“存货”的成本可能并不相等,那么企业在结转销往国外的产品成本时,具体的结转成本应该如何确定呢?
确认发出存货的常见成本主要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
先进先出法就是先入先出。按照这种假定的成本循环顺序,结转商品成本。这种方法虽然可以随时结转成本,但是比较复杂。如果每个月要卖的产品很多,库存成本不稳定,工作量会更大。
移动加权平均法根据每次产品销售后的库存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
存货的平均移动成本=(本次采购前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总数量。
发出存货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移动平均单位成本。
月末存货成本=月末存货数量月末存货移动平均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法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成本的余额,但由于平均单位成本是在每次收到货物时计算的,工作量较大,如果企业使用相关性,可以减少实际工作量。
月末加权平均法,即每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比移动加权平均法减少了计算量。
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本月初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每批进货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每批进货数量)存货总额。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这种方法平时不能结转成本,只能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售产品的成本。
个别计价法是对每一批发存货和期末存货逐一确定采购批次和生产批次,按照采购或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对外销售成本。一般适用于珠宝、名画、艺术品等不可替代的存货。
企业在结转待售产品时,如果产品的前期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账面价值大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结转成本时转出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