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绿化苗木费用如何管理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支持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包括绿化费。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园林工程公司种植苗圃如何设置会计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或在未来作为农产品收获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服务或出租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自生的,属于活劳动资料,类似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保护和环保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我国《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能得到确认:
F1)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件而拥有或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生物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很可能流入企业。
(3)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符合生物资产确认条件的苗木才能确认为公司的资产。
主要会计科目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造林苗木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1)外购造林绿化苗木,应按每株苗木计提成本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XX苗木(苗木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销售种苗前发生的饲养费用等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及相应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2)自播、培育的造林苗木,按销售苗木和销售前发生的必要费用借记、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付职工工资”等科目。
消耗性生物资产——XX苗木(苗木费)”,贷记“营业外收入”;发生的必要费用,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XX苗(工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4)苗木培育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照应分摊的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XX苗木(生产成本分摊)”科目,贷记本科目。
(5)销售苗木时,借记“农产品”,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及相应明细科目,按账面余额计提折旧。
(6)销售苗木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农产品”及相应明细科目,已折旧的苗木也应同时结转。
2、会计G森林
(1)将可直接归属于购入林木的买价、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2)自播和培育的种子林,应以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所能收获的种子量为标准。必要的支出,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达到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时,转化为成熟的生物资产。资产按照转移时的账面价值,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
(4)母树林达到预定产量后发生的管理维护费用、经营用途等后续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5)种子林转让时,按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处置”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累计折旧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清算”,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成熟生物资产净收益”;母树林价款转让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处置固定资产”。
(6)企业将转入成熟生物资产的母树林按月计提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生产性累计折旧”。
3、公益林会计核算和会计核算。苗圃绿化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纳入公益性生物资产核算。
(1)公益林封育成林时,根据其账面余额,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2)公益林封山管护费,借记“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公益林林冠形成后转为母树林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其账面余额。
(4)公益林林冠形成后转为商品林时,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