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销售业务
特殊销售业务包括:1。视同销售;二、买一送一销售和打折销售;第三,销售退货和折扣
1.视同销售
给顾客的商品回扣被视为销售。
1、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借方:销售费用-回扣(贷方合计)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正常销售价格税率计算)
2、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法:
借方:销售费用-回扣(贷方合计)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正常销售价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正常销售价格税率)
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对于对外捐赠业务,年终结算和支付调整应分两种方式进行调整。(1)一是计算视同销售收入;(2)其他是捐赠支出。
二、买一送一销售和打折销售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两种方式组合销售自有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按每种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享销售总额,确认销售收入。
根据《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
纳税人打折销售货物,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金额的,可以按照打折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未注明折扣金额,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金额的,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一般来说,主要产品和赠品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有两种开票方式:
1.根据主要产品和赠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销售总额,并根据分摊金额对主要产品和赠品开具发票;
2.按公允价值金额对主要产品和赠品开具发票,将赠品的公允价值列为折扣金额;
例:202年1月19日,武汉徐氏贸易有限公司以含税单价1130元销售平板电脑10台,以含税单价113元赠送声卡10张。
方法一。总销售额=101130=11300元。
平板电脑的公允价值比率=(101130)/(101130)(10113)=1
声卡的公允价值比率=(10113)/(101130)(10113)=1
平板电脑分摊销售额=1130010283元。细分价格9100元,含税1183元。
声卡分享的销售金额=113001017元。细分价格900元,含税117元。
开票:总金额、税额、价格和税。
平板电脑9100 1183 10283
声卡900 117 1017
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平板电脑
主营业务收入-声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例:202年1月19日,武汉徐氏贸易有限公司以含税单价1130元售出平板电脑10台,以含税单价113元赠送声卡10张。
方法二。
总销售额=101130=11300元。
折扣金额=10113=1130元
计费情况:反映平板电脑和声卡的价格,然后发放一次性优惠金额。折扣金额=声卡的金额
开票:总金额、税额、价格和税。
平板电脑10000 1300 11300
声卡1000 130 1130
一件优惠1000 -130 -1130
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平板电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第三,销售退货
销售退货、开票有误、暂停应税服务、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货、销售折扣的,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开票时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1)、买方申请
当买方申请开具红色专用发票时,根据蓝色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方式:
已扣除时,只要选择发票类型,就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色发票代码和发票号。
如未扣除,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相应的蓝色发票代码和编号。
(2)卖方申请开具红色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相应的蓝色发票代码和号码。
例:202年1月6日,武汉徐氏贸易有限公司开出上月销售退货红票,货款已通过支付宝返还给客户。
我们收到红字增值税发票后,填制了凭证会计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退库时,根据入库单和原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进行反结转。比如原来的结转是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4.销售折扣
商业企业因质量等原因给予客户销售折扣的,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销售收入,再按折扣金额重新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