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预付诉讼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法院名称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
2.如果企业胜诉并收到返还的诉讼费,会计分录为:
借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
贷款:其他应收款法院名称
3.如果企业败诉,收到法院开具的和解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
贷款:其他应收款法院名称
企业预付的诉讼费,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法律费用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核算。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