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在不违反公司章程和规定的情况下向公司借款,借款利息一般计入应收利息账户。下面主要介绍股东向公司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如何核算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利息?
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借款本金可以用其他应收款核算,借款利息可以用其他应收款或应收利息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借钱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应计利息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贷款:财务费用
3.支付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4.偿还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股东贷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向股东借款: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
2.股东向企业借款:
借方: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股东向公司借钱合法吗?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因此,股东可以在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前提下,向公司借款。
2.实践中,部分股东以借款的方式抽回出资,即股东以某种形式将其实缴的出资转让给全体。
总结:股东合法向公司借款没有问题,但长期向公司借款变相抽回出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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