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被视为出售时,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视为销售的八种情况如下:
1.将货物交付给他人托运;
2.代销商品;
3、不在同一县(市)的,货物从一个机构到另一个机构进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无偿送给他人。
企业出售二手车属于出售固定资产。收回销售价款的,记入“固定资产清算”。清算完成后,相关利得和损失将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固定资产转出:
借:清理固定资产、
借方:累计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2.缴纳相关税费:
借:清理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3.收到销售价格:
借方: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确认清算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跨月作废,只能冲减。红字发票经税务局审核后才能开具,然后以红字发票作为冲正销售的分录;最后开具正确的发票,记为销售额。
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借方: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红色),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