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出收回后已经计提的折旧分录怎么办?
厂房租出收回,不调整已计提折旧,不需要额外分录。
折旧分录: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
生产费用
销售成本
贷款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清理固定资产时:
借:清理固定资产
累积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借: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银行存款与固定资产清算的差额)
租入厂房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如果能区分办公和生产的占用面积,每月租金就计入‘制造费用’;对于办公室使用,月租金包含在“管理费”中。
租入财产的更新改造应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按期计提折旧。
出租房屋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项目,房屋折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项目。
1.车间入口:
借:在建工程- xxxx
贷款: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工厂及建筑物
贷款:在建工程- xxxx
2.应计折旧: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借:管理费-折旧费
贷款累计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十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为四年;
(5)电子设备,3年。
以上信息是我们在厂房租出后,对已经提取的折旧分录所做的处理。这个问题的完整答案。厂房相当于固定资产。如果是租赁,就需要折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需要作其他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