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会计分录主要针对服务业(第三产业),所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直接用于经营或销售。
比如餐饮业采购的新鲜食材,采购后直接交给厨房使用,供厨房加工制作菜品对外销售。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这种核算方式比较简单,没有中间的入库环节和生产成本归集环节,直接跳到“主营业务成本”。因此,对于此类成本,如餐饮业在月末通过库存来冲销成本。
月末,根据剩余配料的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厨房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或者红字: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款:原材料-厨房(红字)
等到下个月初,再把这个金额直接转入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蓝色)
贷款:原材料-厨房(蓝色)
其他服务行业,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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