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出售房屋产生相应的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缴纳税费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银行存款;2.出售房屋产生土地增值税时,借:税费-土地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缴纳税费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借:银行存款。
销售房屋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1.出售房屋时产生相应的增值税:
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出售房屋时产生土地增值税:
借: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缴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出售房屋产生相应的增值税的,应通过“应交税金”和“税金及附加”相关二级科目核算。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主营业务中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