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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尚未收回会计分录

2023-03-30 12:23:58深圳会计培训

我需要撤回未支付的租金票吗?一般来说,企业的房屋租金是一次性支付的,所以会计分录是按照预付款项的科目进行验证的,但是如果没有支付租金,就不需要进行计提处理,其他会计分录的处理在下面。

我需要撤回未支付的租金票吗?

一月份预付了半年的6000元,暂时没有票。打算一年后去税务所。

付款时,

借:预付款-租金6000

贷款:银行存款6000

每月提款,

借:管理费-租金

贷款:其他应付款-预付租金

企业发生的租金没有开具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当期已经收付款项,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下列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形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平均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应在构成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按照规定扣除折旧费。

二、应取得而未取得合法扣除凭证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发票等对外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的发票等对外凭证,支出情况真实且已实际发生的,应当在年度结算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办并出具发票等对外凭证。已补换的发票等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具或者交换发票等符合要求的外部凭证,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确认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其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到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证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已收销售款,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过程中或之后收到的款项。

索取销售货款凭证的日期是指当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当面合同或者当面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为劳务和无形资产转移完毕或者房地产权属变更之日。

(二)纳税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问题中,企业发生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出租人A应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于2022年7月31日为承租人企业开具发票。因此,承租人企业不属于应当取得发票的情形,即使在2022年5月31日前未取得租赁服务发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租金。

我需要撤回未支付的租金票吗?总的来说,不需要计提,但是如果企业的租金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至少可以用预付账款这个科目核算,后期可以按月分摊;如果您对本次租金的核算数据感兴趣,欢迎您在本网站(https://www.7our.com)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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