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一般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范畴。对于销售商品收入,应设置银行存款账户和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如何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方: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并行结转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发给订货单位,或可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以及已采购或委托加工,验收入库待售的各类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及其余额。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和其他接收存货的商品,应按其成本进行转移。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二)企业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未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货款未收到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并行结转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