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我参加了一个会议。问及工资构成时,人力资源姑娘告诉我,我们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绩效奖金;但绩效奖金不会全额发放给你,而是扣30,根据个人表现在1月和7月发放。我听了当然难受。
后来我想,公司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作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激励措施。但是,我还是不认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把公司和个人作为对立的立场,容易让员工对公司产生对立的情绪。约定好了工资明明是N,N/2我可能拿不到,那工资还有什么意义?绩效评分往往由领导来实施。如果领导公正,评分合理,就没有问题。但领导不合格,员工就遭殃了(当然可以采取措施,领导必须注明低分和高分的原因;可以使评分更有效)。绝大多数人还是靠工资维持生活,所以会对数字更加敏感。如果工资有波动,他们的心情也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的运营。
我觉得没必要玩这些把戏。如果公司觉得亏了,随时可以压低工资。在调薪当月,降薪和涨薪都是允许的,但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这样可能更好。如果公司做得更好,可以每隔几个月给员工的表现打分,评论他们的缺点,奖励他们的贡献。还可以请优秀员工分享自己的方法,带动其他员工成长。这是公司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