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产品需要消耗原材料。发放原材料时,应根据接收部门纳入相应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企业发出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方:生产成本(生产产品申请)
制造成本(车间一般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消耗)
贷款:原材料
企业发出的原材料实际成本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性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但是,企业一旦确定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采购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1.发票、账单和材料同时到达(“单个货物一起到达”):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2.发票和账单已经到了,但是材料还没有到(“单到”):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3.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4.材料到了,但发票和单据还没到(“到货单还没到”):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暂定评估值)
贷: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
下个月初,就要把之前就业的红字冲回去了:
借:原材料(暂估)(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核销)
发票账单到达后,记录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