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遭受原材料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既包括自然损失,也包括非自然损失。那么,关于原材料损耗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处理呢?
原材料损失的会计分录
1、查明原因,如果是正常损失,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2.如果损失是由于计量、会计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剩余材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偿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
原材料属于资产科目。原材料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和主材、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协件)、修理用备件(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3.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库存损失: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偿)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
对于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一般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和溢余”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溢余”,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清查过程中已确认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与上报审批前的资产直接相关,与上报审批后的当期损失和溢余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