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有时需要多借一笔贷款,否则会计分录会不均匀。因为只是同一个经济业务,不可能分开。这样的例子很多,随便举几个例子:
例如,如果您为购买的商品预付定金,您将收到商品并支付尾款:
借:库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预付款
这样的对应怎么会暧昧呢?
所以我觉得只要是同样的经济业务,多借多贷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完全有必要的。
我们只需要杜绝和抵制的,就是把不同的经济业务或者多个不相关的业务组合起来,做多借多贷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