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探亲的差旅费是员工的福利之一,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员工每年给员工探亲的钱,但是探亲的钱应该算在哪个科目里?会计处理怎么做?让我们来看看如何用边肖写员工探亲的条目。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工探亲差旅费为福利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具体条目如下。
借:管理费-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分发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项:库存现金
扩展数据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为妥善解决长期居住在两地的职工及其亲属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不与配偶同住,公休假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本规定中探望配偶的待遇;
不与父母同住,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本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但公休日可以与父亲或母亲团聚的员工,不能享受该规定中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员工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单位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给假的,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3)已婚员工每四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父母团聚的时间。此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他们旅行假。以上节假日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教职员工)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休假时间短的,单位可作出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探亲、旅游期间,按照本人标准工资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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