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盘点时,应当编制“盘点报告”,作为盘点的原始凭证。将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存货的实际记录进行核对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则为盘盈;反之,就是库存损失。盘盈盘亏的存货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失和溢余”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库存剩余
根据“盘点报告”所列金额,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容器
低价易穿物品
库存商品等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存货盘盈通常是由于企业日常收发的计量或计算出现误差而造成的。存货盈余可以抵消管理费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贷款:管理费
(2)存货不足
对于发生盘亏的存货,企业应当根据“存货报告”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贷款:原材料
容器
低价易穿物品
库存商品等
外购商品、在产品、产成品非正常损失造成的存货损失应缴纳的增值税,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溢余”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对于有存货损失的存货,应根据存货损失的原因进行结转,属于定额内部损失和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中的差错,经批准后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借:管理费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企业存货的盘点分为定期租赁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末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盘点和因意外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原因造成的盘点。企业要做好存货盘点,加强管理,防止存货呆滞、积压或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