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收体系统筹安排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的“两条”。一方面,坚持合法征收和科学征收,完善税收分析,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促进省级数据集中,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政策实施率和认识率,支持民营经济的加速发展,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扎实做好广播电影影视制作,广播和发行。工作;加快实施相关税收政策,例如试点股权和股息激励措施;全面实施各种有利于人民的税收政策,努力保护和改善民生。
根据安徽省地税局的数据,前三季度,安徽省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1596.亿元,同比增长15.6%。其中,仓储地方税收收入1060.亿元,同比增长13.5%。
从收入运行的角度看,前三季度,安徽省所有城市的地方税收都实现了增长,安徽西北地区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Bo州,富阳,宣城,苏州,淮北等地的税收收入增长超过20%,同比分别增长35.4%,26. 8%,25.1 %,23.2%和21.1%。就区域条件而言,该省西北部地区的增长率通常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中原经济区(安徽),大别山地区(安徽)和皖北六个城市,同比分别增长23.6%,22.5%和18.9% 合肥经济圈和合肥贻贝试验区,皖南示范区和皖江示范区分别增长了12.5%,13.4%,14.7%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