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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员的3大权限是什么?

2020-05-12 11:01:52深圳会计培训
从货币基金计划到管理权力,再到会计制度的实施,这三点,作为出纳员都需要了解这三种权力!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守则"和其他会计法规的规定,出纳员有下列权力:

1.参与货币基金计划配额管理的权力。

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事实上,这些规定赋予出纳员管理货币基金的权力。例如,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要求每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盈余应按照规定送交银行,这为银行业利用社会资金进行计划贷款提供了财政基础。因此,收银员的工作不是简单的收付货币资金,不是微不足道的小钱,其工作的意义只能从多个方面来实现。

第二,管理和善用货币资金的权力。

出纳员的工作每天都与货币基金有关,单位内的所有货币基金都与出纳员的工作密切相关。货币资金的来源、周转速度和出纳都很清楚。因此,出纳员也有责任就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提供有关货币资金使用和周转情况的信息。出纳应摒弃被动工作的观念,树立主动参与的意识,把出纳员的工作纳入整个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工作中。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出纳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而且为出纳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视野。

第三,维护财务纪律,实行财务会计制度,打击非法收支和欺诈行为。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规律,是会计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法律。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务纪律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出纳员进行会计监督和维护财务纪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纳员要认真学习、理解和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检查站"和"前哨"在出纳工作中的作用,为维护财务纪律和抵制不正之风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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